關於特定活動類的在留資格
2021-1-08
特定活動類的在留資格有2種,分別是期限3個月和6個月的。
因此,在大多數情況下,該在留資格無法工作,但是您可以去公共職業安定所諮詢,參加面試等就職活動。
請事先確認您在簽證更新時,入境管理局頒發的“指定書”,以便了解您的特定活動在留資格是否能進行工作。
入境管理局會根據,您更新前的在留資格的類型,以及該類型的再留資格不能續籤的理由,來決定您的特定在留資格是否被允許工作。因此,在更新在留資格時請務必向入境管理局確認,您是否可以工作。
致臨近簽證更新的外國人
2020-12-15
在留資格為留學,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等簽證的人,你們中有臨近簽證更新的嗎?
即使您現在持有的簽證更新沒有被允許,但是受疫情的影響,航班不能正常運營而無法回國等理由,您可以申請名為「特定活動」的短期簽證,留在日本。
申請該簽證的材料中,需要用日語填寫申請理由:「希望留在日本的理由」,「關於滯留期間的生活費」等。
關於此類材料填寫等,可以在OIHF進行諮詢。
如果您對在留資格(簽證)等有困惑,請隨時跟我們聯繫。
在此之外,如果您有生活方面的困難,也可以跟我們諮詢。
這裡的諮詢服務是面向持有簽證的外國人。因此從事入境等事項的日本關係人,請直接向入境管理局諮詢。
關於辭職或者被解僱後的相關必要手續
2020-06-01
辭職或者被解僱的情況,原則上14天以內,必須向入境管理局提交相關必要材料。即使晚於14天的情況,也要辦理相關手續。不知道材料的填寫方法和提交方法的情況,請與OIHF聯繫。